敲诈得手竟还索要红包 三名案犯均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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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0:20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袁江斌报道敲诈勒索得手后竟还要向被害人索要红包,作案人员的猖狂让人感觉可恨又可气。福田区人民法院日前就这样一起敲诈勒索案作出一审判决,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七个月十天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去年2月16日凌晨,被告人胡某、王仁某、王坚某及另两名男子(现在逃)乘出租车来到福田区农科中心加工区某门面,找到在该门面经营杂货的被害人彭某,指责彭某在他人
庭审时,3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均予以承认。法院经审理认为3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