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昨颁首部警察“法典”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1:08 东南快报 | |||||||||
昨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宣布将试用全国首部警察“法典”,该“法典”又称《深圳警察通令》,共有23卷、3688条、231万字,中心内容是提醒警务人员“警察做什么”和“如何做警察”,是规范深圳25个警种的所有警务操作规程。违反通令者不仅会受到严厉处理,警方还会及时向市民公布处理结果。 据深圳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崔占君介绍,目前公安系统尚没有建立完善的警务操
崔占君列举了一串数据:去年该局重点考评的116宗案件之中,其中80%以上是程序性违法问题,在该局“大接访”中接待的907宗事件中,经核查发现存在执法问题的有240宗。该局去年明查暗访500多个单位,在内务管理、值班备勤、接警处警、警车使用、警容风纪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共发现问题670多个。这些问题的存在,与一些警务人员管理不到位、正规化建设程度不高有直接关系。 由此,深圳自2004年2月起开始编制警务大全,大全内容综合了深圳多年的警务工作经验及《香港警察通例》的一些内容。 崔占君称,这部宏编巨制堪称深圳警察“法典”,它是深圳警务人员内容管理及行动规范的“标杆”,是深圳市警方多年警务工作的结晶,也是全国的首部警务大全。按计划,该通令将于今年底正式施行,再用3-5年进行完善和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