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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导签字 虚报127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1:13 东南快报

  32岁的成都某房地产公司施工管理员陶刚,采取冒领导签字等虚报工程款1278万余元,并将其中375万余元套现占为己有;同时,他还对公司财务部主任夏雁平行贿18万元。日前,陶刚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夏雁平被判处11年。

  经侦察员查证,假冒领导和他人签字,编造工程项目、伪造合同、协议,虚列开支,陶刚的作案手段层出不穷。自2004年3月至8月短短的6个月时间里,他先后多次采用编造添
加“建渣清运”、“绿化整治”、“平整”等项目开支,虚报工程款达1278.24万元。其中375.91万元的所谓“工程款”被公司支付给了由陶刚所列的“建设单位”,陶刚将这些款项套现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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