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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燃放烟花办致全市居民的一封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2:07 重庆商报

  全市广大居民群众:

  在2006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我们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节日的真挚问候!祝新春佳节快乐!

  随着《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我们将迎来烟花爆竹禁改限后
的第一个春节。为使广大市民依法、安全、文明地燃放烟花爆竹,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全市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在前期开展了一系列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准备工作,全力为市民依法安全燃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对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间、品种、销售等都作了明确规定,但仍有部分市民还不够了解。还有一些市民,特别是未成年人缺乏必要的正确识别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今年是禁改限的第一年,燃放人数和燃放数量将成倍增加,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发的火灾和伤亡事故将会更加突出。在此,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我们提醒您:请自觉遵守《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安全燃放是您的责任,文明燃放是您的义务。

  如何做到安全燃放?希望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各地有关管理部门,自觉遵守燃放要求:一是请广大居民群众严格按照市政府《通告》和所在区县(自治县、市)政府(含经开区、高新区管委会)《通告》规定的时间、品种、区域进行燃放;二是要在专营销售点选购粘贴有重庆市公安局印制的监封标识的烟花爆竹,不要购买那些非正规厂家生产的烟花爆竹,特别是从那些手工作坊制作出来的伪劣、超标产品;三是要懂得正确安全的燃放方法。您在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按照说明方法燃放。尤其要注意,切勿在酒后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在家长或其他成年人的陪同下进行燃放。

  如何做到文明燃放?一方面要树立良好的公德意识,您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远离加油(气)站、油库、厂房、商场、医疗机构、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禁放点,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输油气管道、下水道等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不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我市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改限,但是仍然有许多市民不喜欢燃放烟花爆竹,在您燃放烟花爆竹时,请严格遵守限放法规关于燃放时间和区域的规定,并考虑到不燃放人的意愿,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做到相互理解包容,共同营造喜庆、和谐的节日氛围。

  我们热切地希望广大市民能够从我做起,增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依法、安全、文明地燃放烟花爆竹,与家人、朋友共度一个文明、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重庆市人民政府燃放烟花爆竹

  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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