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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贪官狱中吃喝日均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2:42 新京报

  沈阳“10·18”案两重犯15天用餐消费1.6万元,营口市看守所有关责任人已被处理

  本报综合报道 近日,记者在对“落马”贪官的消费状况进行调查时获悉,已被判决并在监狱服刑的沈阳“10·18”大案中的两名重犯———原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贾永祥和副院长梁福全,当年刚被判刑尚被羁押在看守所时,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了15天,日均消费达千余元。

  据介绍,截至办案干警发现为止,梁福全和贾永祥已与前来会见的亲友大吃大喝15天。

  根据当时帮教餐厅收款处的不完全统计,15天他们会见就餐共付款1.6万余元,平均每天费用超过1000元,只有3天没有会见亲友,最多的一次,竟摆了4桌酒席。据了解,二人饮用的酒,是亲友自带,餐厅的费是用由亲友结算。

  记者了解到,贾永祥和梁福全就餐时想吃什么就点什么,甚至让外面的商贩送餐,其中一次让商贩送螃蟹就花了850元。

  专案组同时发现二人还将一些违规物品带入监室,包括非法出版物、香烟、打火机、剃须刀等。

  据了解,辽宁省政法委派人专门赴营口调查处理此事,并和当地有关部门对营口市看守所进行整顿,对营口市看守所的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有关责任人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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