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爆竹实行许可证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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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2:43 舜网-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近日颁布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条例》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企业和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主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