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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新发展政策 我市7区打造8处商业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3:26 青岛新闻网

  早报财经专讯 记者昨日从市经贸委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加快流通业发展意见》表示,我市将按照全国重点中心城市的要求,推进形成以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和社区商业中心为支撑的多层次商业格局。

  中山路、香港中路、台东、李村和开发区香江路作为已经形成的5大市级商业中心,按照《意见》要求,还将开设网点,美化周边环境。同时,从今年开始,我市还将培育建设
市南区云南路,市北区辽宁路、浮山后,四方区小村庄,李沧区东李,崂山区麦岛,城阳区城阳,黄岛区辛安等8处区级商业中心。另外,按照规划,到2007年,以中型超市、便利店为组成主体的社区商业网点覆盖面,市南区、崂山区达到80%以上,市北区、四方区达到70%以上,李沧区、城阳区、黄岛区达到50%以上。

  (记者 刘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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