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城市市区禁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3:30 舜网-济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记者 刘铮 齐中熙)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和零售经营者的经营布点,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禁止在城市市区布设烟花爆竹批发场所;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这是国务院颁布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的。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