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12万不申报者最高罚1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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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4:0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国富实习生董茜)昨日,市地税局提醒,年收入12万元的人必须主动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否则最高可罚1万元。 市地税局称,此前需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只有三种情形:一、从中国境内二处或二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二、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三、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现在增加了两种情况。一种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另一种是国务
市地税局称,对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高收入群体,应主动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这类人群从今年1月1日起,应认真记录各项收入信息,按规定于次年3月底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年度全部所得。 市地税局表示,每个人缴了多少个税将不再是一笔糊涂账。从明年起,纳税人将有望直接从税务部门拿到个税完税凭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