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干交通误餐医疗补贴须缴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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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4:0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吴国富实习生董茜)新《个人所得税法》已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以包干形式发放的市内交通补贴、误餐补贴、医疗补贴都开始缴个人所得税了。昨日,市地税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废止包干发放费用实行定额扣除相关政策。 市地税局称,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收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废止五项收缴办法 按此规定,我市此前一些包干后发放的费用,从本月1日起不再实行定额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政策,采取计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此次废止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包括以下五项: 一、对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实行每人每月包干定额扣除129元的规定。 二、对市内交通补贴、误餐补贴、医疗补贴实行每人每月包干定额扣除240元的规定。 三、对部分津贴收入实行每月包干定额扣除400元的规定。 四、对企业供销人员费用全包干或半包干的实行按规定比例扣除费用的规定。 五、对职工个人取得的免费工作餐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今年不会低于20亿 市地税局称,新个税法扣除费用标准每月提高到1600元后,单纯从静态计算,全市个人所得税将减少近3亿元的收入(排除调整工资等因素),但新个税法扩大了自行申报范围,预计今年全市个税收入不会低于去年的20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