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深圳大鹏证券破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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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5: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深圳市中院24日宣告,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还债。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已对破产企业进行接管。这是中国内地券商破产第一案。 大鹏证券注册资本为5亿元,后增资扩股到15亿元。经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大鹏证券资不抵债金额达27亿多元。
深圳中院审理查明,2005年1月14日,大鹏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并于1月17日委托中审会计师事务所成立清算组,负责大鹏证券关闭后的清算工作。5月31日,中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显示:截至2005年1月14日,大鹏证券资产负债率高达185.87%,已严重资不抵债。 据上海证券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