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颁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5:13 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25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455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新华社25日受权播发这个《条例》。

  《条例》规定,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和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和进出口检验。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