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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江镉污染事故责任人受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5:49 扬子晚报

  广州电广东省纪委监察厅负责人25日介绍,北江水域镉污染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已结束。韶关冶炼厂及其上级单位深圳市中金岭南股份有限公司的10名责任人员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韶关冶炼厂3名直接责任人员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另有2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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