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结按摩女诈嫖客 民警一审获刑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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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6:4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河北沧州市运河区法院日前对一起“民警串通按摩店老板敲诈嫖客”案公开宣判。当地公园派出所民警、巡防队长郭某被认定犯有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公园派出所巡防队员马某因同样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底,公园派出所巡防队长郭某、巡防队员马某与沧州市“夜来缘”按摩店老板王恒(已判刑)结识。郭某、马某提出让王恒充当“线人”,让其店中的按摩女勾引嫖娼者,然后给他们二人打电话提供线索,待二人将嫖娼者抓获处罚后,给王恒提成。 从2004年底至2005年5月间,王恒在容留妇女卖淫过程中,多次打电话通知郭某、马某来抓嫖娼者。郭某对嫖客处罚后,给王恒提取“线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