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错工资法院纠错 马某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工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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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7:26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技术员统计时张冠李戴,使得马某在结账时,工钱被别人领走。最终,在法院的支持下,马某拿到了自己应得的工钱。 2002至2003年,马某经人介绍,与某项目部达成协议,马某用自己的车辆为项目部运送沙石、土方,项目部给付运费。但是,技术员在制作运费结算统计表时,由于失误,将
法院审理认为,由于项目部技术员统计失误,并没有履行向马某给付运费的义务,因此,应承担向马某付款的责任。(记者 白贤林 宋毅民 张立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