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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摘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7:34 汉网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零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0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武汉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9号文件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重点,把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
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贯穿到常委会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提高了人大工作水平。

  一、切实加强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一是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召开重大情况通报会和代表与市长对话会,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通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填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等情况,共同探讨缓解群众关注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使代表了解常委会的工作情况。定期向代表寄送常委会公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经济形势分析、重大工作情况等资料,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信息。二是坚持实行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日和常年联系走访基层代表制度。全年接待、走访代表150多人,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研究处理。三是密切代表与原选举单位和群众的联系。组织172名代表回原选举单位述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组织代表通过长江日报“汉网论坛”,与市民进行在线对话,开辟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新途径。四是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以预算审查为重点内容,举办3期代表培训班,360多名市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者参加了学习,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切实做好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依法整治“三违”等3件议案交市政府办理后,常委会及时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议案办理方案和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改进办理工作的意见。有关专门委员会加强议案督办工作,开展跟踪调研,组织提案代表检查办理情况,议案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继续督办市十一届人大一、二次会议议案。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的769件建议,及时转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办理,均已办毕,并答复代表。常委会将群众反映强烈、代表提出的部分建议列为重点督办件,常委会负责同志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实行跟踪督办,三眼桥路改造、青菱乡改水等18件重点督办建议收到较好效果。

  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

  一年来,常委会制定和修订地方性法规4件,废止1件。重新制定《武汉市技术市场条例》,明确技术市场主体,维护技术市场秩序,保障我市技术市场健康发展。重新制定《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条例》,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大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管力度。为适应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新形势,促进城市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法制化,重新制定《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该条例草案已经过一审。《武汉市人民陪审员条例》主要内容与全国人大最近通过的有关决定不一致,为维护法制统一,决定将其废止。有关专门委员会对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管理、物业管理、民办教育、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条例、轨道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湿地保护等11件立法项目进行调研,分别提出调研报告。坚持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对市政府报请备案的8件行政规章进行了审查。完成全国人大、省人大下发的15件法律法规草案和修正案征求意见工作。

  三、加强法律监督,保证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

  常委会抓住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问题,有重点地开展执法检查。去年,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和《武汉市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的报告,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强化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市民“菜篮子”安全,大力扶持公交事业发展,切实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市有效施行。对检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常委会办公厅已转交市政府研究办理。有关专门委员会检查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职业病防治法、对外贸易法、土地承包法、宗教事务条例、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继续深入推进执法责任制工作,督促行政机关建立执法水平考核专用目标,健全执法评议考核机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开展2004年度行政复议案件专项检查,督促有关执法机关纠正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组织召开全市实施执法责任制10周年经验交流暨理论研讨会,研究探讨深化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新途径。

  四、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加强工作监督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题工作报告17项,作出决议、决定5项,支持和督促有关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为促进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3个调查组,了解职业教育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解决制约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旅游农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要求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对旅游农业的认识,因地制宜,搞好规划,大力推进我市旅游农业发展。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四五”普法、为民办实事落实情况的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加强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5年上半年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机关关于2004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有关方面及时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听取和审议了决算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04年市本级决算。根据群众反映和社会关注的问题,常委会选择7项专项资金交市审计机关开展专项审计和试行部门决算审签、绩效审计,督促有关方面认真整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和完善司法机关办案质量检查工作,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按照常委会的要求,公检法机关自查了2004年办结案件,对有质量问题的案件和责任人作了处理。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公检法机关办案质量检查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建立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办案质量检查情况报告制度的决议》,使这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坚持常委会主任接待来访群众制度,督促有关方面解决问题。2005年常委会共处理人民来信2023件,接待群众来访4635人次。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已全部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专门委员会重点督办了71件,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

  五、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强任后监督

  常委会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一年来共依法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5人,免去33人所任职务,撤销1人职务。

  加强对选举和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于2005年底向常委会提交了书面述职报告。“一府两院”6名受任人员在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并接受评议。常委会会议的评议意见,印发有关单位和述职人员,要求按期报告整改情况。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常委会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通过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大工作,增强党的观念、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加强制度建设,对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制定了代表持证视察,立法起草、调研、听证,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规章备案审查,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9项规范性文件。坚持集中学习制度,举办专题讲座5次。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常委会的重要议题、立法项目和执法检查项目,认真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协助常委会开展立法、监督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调研报告,对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促进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发挥好代表作用。密切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征求代表对法规草案的意见,改进代表参与常委会活动的方式。及时将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重要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向代表通报,使代表更好地知情知政。提高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质量,加强重点建议督办工作。认真做好代表服务工作,支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加强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组织指导,规范代表活动方式,加强代表调研视察工作,切实增强代表活动实效。坚持代表述职制度。指导各区人大常委会做好区、乡(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

  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经济建设、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今年拟制定、修订有关建筑节能、法律援助、旅游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坚持把立法工作的重点放到扩大立法民主、提高立法质量上。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公布法规草案等形式,组织和支持群众有序参与立法活动。

  三、增强监督工作实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带全局性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选准题目,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审议有关工作报告,作出重大事项的决定。常委会拟重点听取重大建设项目、农村社会保障、重大科技专项、对外开放、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等情况报告;重点检查劳动法、节约能源法、武汉市森林资源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继续深入推行执法责任制,以推动建立完善执法考核评价体系、开展行政案件专项检查为重点,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督促政府及执法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纠正违法行政和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深化计划、预算监督。做好受任人员的评议工作。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对信访中反映出的共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

  四、进一步加强常委会制度建设。根据我市人大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健全监督、信访、代表述职、机关建设等方面的制度,促进常委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把加强制度建设的重点放在实施上,认真落实制度,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真正把制度的效用发挥出来。

  五、努力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基本理论,学习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常委会和各专门(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密切联系群众,大力加强调查研究,积极主动地参与常委会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常委会会议报告制度,规范报告程序,明确汇报重点,改进审议方式,切实提高常委会的审议效率和质量。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常委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要加强跟踪督办,督促“一府两院”及有关机关认真办理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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