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规范“年夜饭”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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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7:57 宁夏日报 | |||||||||
新华社杭州1月25日电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杭州市物价局赶在大年夜到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餐饮企业“年夜饭”明码标价制度的通知》。 通知规定:各餐饮店“年夜饭”套餐的菜单,必须标明具体的品名、规格(主料)和单价,时令菜肴及海鲜、水产品等必须在相应的醒目位置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和当时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如要收取“茶水费”
通知还规定,结账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消费清单。清单上应写明菜肴、点心、酒类、饮料、水果等项目的品名、数量、价格和合计金额;消费清单还应标明餐饮店的名称、消费日期、消费人数等。消费者要求出具发票的,应及时准确提供。 据悉,春节期间或以后,杭州有关部门将组织力量,对照规定,集中对各餐饮店“年夜饭”的收费行为进行统一检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