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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消防设施不得再欠“新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8:1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1月25日讯(记者 唐海珍 通讯员 郑步雄)今年底前,我省未完成消防规划的市县要全部完成消防规划的制定和修订,国家级重点镇、省级重点镇及全省中心小城镇要与城镇总体规划同步编制城镇消防规划。在新建城区和旧城改造过程中,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一步到位,不得再欠“新账”。这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我省目前的公共消防设施严重滞后,尤其是去年我省的火灾四项指标全面攀升,再次暴露了一些地方抗御火灾能力低下的问题。按规定,全省应建市政消火栓3959个,现有2371个,欠账40.1%;应建特勤消防站5个,目前仅有2个;海口、三亚水上消防站编制已获国家批准但仍无实质性进展。

  今天的消防工作会议上提出,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消防规划建设“政府负责,落实规划,快补旧账,不欠新账”的要求及部署,进一步加大投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城镇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达标,迎接国家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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