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乱收费校长先撤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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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8:39 每日新报 | |||||||||
《新京报》供本报专稿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昨日表示,教育部将规范各种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性质的教育乱收费。 王旭明称,一旦发生教育乱收费的情况,应首先向当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直接上教育部来投诉。教育部的态度就是“学校乱收费,校长先撤职”。此前因为教育乱收费问题,全国撤掉了 395名中小学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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