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死禽等废弃物应依法处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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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8:47 法制日报 | |||||||||
本网北京1月25日讯 记者郄建荣 为防止疫情防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国家环保总局今日发出通知,要求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疫情防控过程中畜禽尸体、粪便等废弃物和废水的处置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疫情蔓延。 据介绍,近日,有地方环保部门反映,在禽流感疫情防控过程中出现了因死禽尸体和粪便等废弃物处置不当造成水体污染的情况。
国家环保总局今日发出的通知要求,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疫病防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并监督畜禽养殖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做好疫情防控过程中畜禽尸体、粪便等废弃物和废水的处置工作,防止环境污染和疫情蔓延。 同时,在近期要对位于疫区重点水域、河流岸边和人口集中区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一次检查;对缺乏污染防治设施、畜禽尸体、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的要限期整改或搬迁,严防畜禽尸体、粪便、废水等污染水体。 国家环保总局的通知特别强调,一旦发生畜禽尸体、粪便、废水等废弃物污染水体的情况,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通报农业、卫生等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新建的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和人口集中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建设。 相关专题:禽流感疫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