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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钱化债助推国企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9:06 新文化报

  一年基本完成816户国企改制,对于国有比重大、历史包袱重的吉林省而言,其无数问题使这个过程既艰难又繁琐。比如补缴养老保险费,偿还职工债务,支付破产费用……一项项政策的出台,成为至关重要的助推器。

  先定原则然后出台政策

  去年改革之初,省委、省政府提出,国企改制要本着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维护职工利益、有利于调动改革者积极性的原则,凡是有利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各级政府、金融部门都要支持。这“三个有利于”为改革定下了基调,也定下了政策的原则性。基本原则定下后,省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多渠道筹措国有企业改革成本”、“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妥善处理职工劳动关系”等七个方面的配套政策。

  15大重点、难点逐一破解

  问题有难有易、有轻有重,我省首先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改制成本不足、拖欠社会养老保险费等15个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意见和办法。省高法、省财政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和省社保公司等10多个部门也分别制定了支持国企改革的细化政策措施。与此同时,各地根据省里的政策,结合实际,出台了一些更加具体和操作性强的政策、办法。

  在各项政策的助推下,全省国企改革攻坚的15个重点、难点被逐一破解。

  出台“第一意见”筹钱

  国企改制归根结底,还是一个钱从哪来、人往哪去的问题。如果改制成本不足,“人往哪去”也就成了空谈。企业改制最直接的成本,是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补缴拖欠的养老保险费,偿还拖欠职工的债务,还要承担改制或破产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其它费用。

  2005年1月14日,《关于多渠道筹措国有企业改革成本的意见》出台,其中列出多种筹措办法:土地使用权转让变现,国有资产收益,出售变现;国有股权释出,债务处理,招商引资,财政注入及利用现有政策等,为筹措资金打开一条宽松的通道。

  截至去年末,全省已累计筹措并支付改革成本101.2亿元。

  出台“第二意见”化债

  改制前,816户企业共有债务336亿元,其中不良金融债务总额为270亿元,能否化解部分债务,也成为影响改制效果的关键点之一。我省出台的《关于妥善化解国有企业金融债务的指导意见》,按照“坚持政府推动、统筹兼顾、低成本处置、依法办事”原则,提出9项操作措施:还本减、免息;以资抵债;打折回购;兼并破产;尊重法律裁决;积极核呆;优先回购;资产重组;贷款支持。

  省政府同时成立了化解改制企业金融债务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州)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形成了政府、金融机构、改制企业三方共赢机制。截至去年末,为改制企业化解金融债务93.6亿元,省财政厅同时审批豁免企业财政性债务10.22亿元

  “第三意见”保障并轨人员

  为保证企业富余人员尽快解除劳动关系,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保障工作支持和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对多年欠缴养老保险费的特殊困难企业中的并轨人员,在个人缴费补足的情况下,允许企业欠费部分只缴50%,余下50%允许挂账处理或实行资产抵押。省社会保险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国企改制期间内部退养职工实行社会代管的暂行办法》,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内部退养职工,实行社会代管。

  “一个办法”分离企业办社会

  进入市场经济以来,国企的社会职能机构成为发展负担。截至2004年底,全省还有43户国企的813个社会职能机构未分离移交,其中有中小学、公检法、医疗卫生、市政消防、供水供电等机构,涉及98313人。2004年,扣除社会职能单位自身收入和政府有关补贴,企业年实际补助经费21.7391亿元。

  为此,省政府制定《省属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实施办法》,确定与改革同步进行。《办法》要求国有企业所办的全日制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2005年底前要基本完成分离移交任务,分离移交经费由省财政承担。为此,省财政每年要支付2亿多元;其它机构采取市场化分离的办法。

  本报记者 刘昕(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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