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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内盖小房遇火险咋逃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9:34 沈阳晚报

  在大东区大东路11号居民楼,一户居民竟在楼道内建起一个小居室。1月24日,记者采访此事时获悉,这个违建房已存在10多年之久。楼道内盖起了居室

  据大东区大东路11号楼居民反映,他们所在的居民楼原本有两个楼道,其中一个楼道竟被砌死,变成了某住户居室。

  1月24日上午,记者来到该栋居民楼。记者看到,该楼属于老式筒子楼,一二楼是门市房。根据群众所反映的线索,记者沿西侧楼梯口爬到三楼,却怎么也找不到群众们所反映的确切位置。随即,记者敲开一户居民家的房门,才在三楼东侧准确找到了楼道被占用的位置。只见一排砖土从楼道一直砌盖到了楼板顶部,如果不细加注意,根本无法看出这原来就是楼梯通道。在同样格局的另一栋居民楼里,记者看到此处位置是有一处楼梯通道供居民通行。一户居民告诉记者,她们在此居住都有10多年了,根本不知道此事,原来一直以为就是一个楼梯通道。直到现在,大家才知道在此处还有一个楼梯通道。交了五千元盖起违建房

  随后,记者连续多次敲门,屋内均无人应答。居民告诉记者,里面居住者将楼道封死后,便在楼梯口盖起了一个面积大约有10平方米的小屋。现在,小屋里还排放着床、沙发等家具和一些生活用品。对此,在此楼居住的居民们不解,明明是公用楼梯通道,明明是安全通道,怎么被人盖成了小居室,还长达10多年之久,怎么就没有人管呢?

  下午5时许,记者与该楼物业公司的李经理电话取得了联系。据李经理介绍,在1993年、1994年,魁星房管所将一仓库租给了该房住户,并收取了5000元。住户在租用仓库后,便将该楼梯口封死盖起了小屋居住。该处占了消防通道的房子,应该算是违建房。为了彻底解决该问题,物业公司曾多次与住户进行沟通,希望退还钱款让其拆除。然而,该住户表示钱多少都不要,就是要一个和楼道同等面积的楼房或平房。

  居民何时能走通途?

  对于住户的要求,物业公司束手无策。随后,群众又找到了社区领导。社区领导干部也曾多次做过协调,但均没有成效。后来,群众又将此事反映到了房产局,然而,到现在也一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沈阳市政协委员杨功涵闻知此事后,赶到现场进行了实地调查。杨功涵表示:“楼梯及缓步台等属于公共面积,为相关居民共用部分。然而,大东路11号楼东侧楼梯通道,却被大东区房产局魁星房管所出让给居民建房自用,严重影响了该楼居民正常通行,对消防安全构成隐患。物业公司收了5000元出租或出让给住户,这是无效的法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居民应及时拆掉自己的违章建筑物。”

  如今正是春节来临之际,市民们经常燃放烟花爆竹,万一出现紧急状况,消防通道被阻塞,后果将不堪设想。本报记者王立军实习生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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