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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政府为项目立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09:45 中国环境报

  (记者 黄松龄)

  本报讯 上项目要严把环保关,做到“三个不能批准”,即没有搞规划环评的不能批准,高危项目没有搞环境风险评价的不能批准,突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的不能批准。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陆兵近日在广西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上强调的。

  陆兵指出,要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就要扩大投资,推进项目建设。而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效率和质量,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至关重要。

  陆兵强调,要加快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建设项目未列入专项规划或虽列入专项规划但规划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不能审批;新建

化工石化类建设项目、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提出防止二次污染的应急措施。未做环境风险评价的高危项目,不能审批其环评文件;污染物排放量不能突破国家分配的总量指标,所有新、扩、改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达标排放,重污染行业要抓好污染治理,削减排放量,同时,各市要抓紧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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