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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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0:00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郝中实)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北京市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岐山主持会议。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居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议案审议意见的办理报告》的审议意见和市政府折子工程的要求,市有关部门对原有的《本市新建改建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进行修订。新《指标》参考了现行国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对
会议指出,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关系着现代化城市建设,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使居住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从规划设计到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以落实。 新《指标》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状况制定了新标准,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这一规定标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广大市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在建设节约型社会、建设“宜居城市”上迈出坚实的步子。 会议还研究了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安置、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问题。会议要求,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妥善解决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的“三农”问题,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创造良好的环境。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