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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有限制燃放许可时间为农历除夕到正月十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0:51 江南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有关负责部门获悉,今年锡城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仍实行有限制燃放。

  按照市政府《关于2006年春节期间市区有限制许可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今年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1月28日(农历除夕)6时至2月12日(农历正月十五)24时。这段时间内市区有限制许可燃放烟花爆竹,有5类场所被列为禁止燃放区:(1)车站、码头、机场、集
市贸易中心、繁华街道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和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重要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场所和粮、棉、油、日用工业品等可燃物资仓库、露天堆场及其周围100米内;(3)山林、芦滩和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及其周围50米内;(4)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幼儿园、托儿所、教学研究单位等场所;(5)楼房阳台、大型建筑物屋顶。

  (容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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