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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领导签字套款千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1:3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32岁的成都某房地产公司施工管理员陶刚,采取欺骗手段虚报工程款1278万余元,并将其中375万余元套现占为己有;同时,他还对公司财务部主任夏雁平行贿18万元。日前,陶刚被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夏雁平被判处11年。

  据了解,2005年4月30日,成都市青羊区反贪局接到某集团成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报案,称该单位在查账中发现,原工程部职工陶刚涉嫌贪污300余万元,现已失踪十余天。

  检察官们兵分两路进行清查、核对,一部分侦查员在成都双流、温江等地蹲点守候。同时,检察院还安排该房产公司领导以手机短信方式,不间断地与陶刚联系,讲明其中利害关系。不久,陶刚回信表示愿意回来讲清问题,两天后陶刚回到单位,随即被刑拘。

  经侦察员查证,假冒领导和他人签字,编造工程项目、伪造合同、协议,虚列开支,陶刚的作案手段层出不穷。自2004年3月至8月短短的6个月时间里,他先后多次采用编造添加“建渣清运”、“绿化整治”、“平整”等项目开支,虚报工程款达1278.24万元。其中375.91万元的所谓“工程款”被公司支付给了由陶刚所列的“建设单位”,陶刚将这些款项套现占为己有。

  财务部为何对这些不正常的情况一路绿灯?专案组推测,财务部有陶刚的“内线”,专案组将重点移至核实他的赃款去向上。陶刚交代,为了能让虚假的付款凭证顺利“兑现”,他曾两次向公司财务部主任夏雁平行贿18万元。同年5月24日,夏雁平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日前,法院对两人做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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