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清徐11-6矿难驻矿安检员被立案侦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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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6:0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太原一月二十六日电(张墨 张云) 发生于二○○五年十一月六日山西清徐县太平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清徐县安检局驻东于镇太平煤矿安检员李某,因涉嫌玩忽职守被该县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五年十一月六日,清徐县东于镇太平煤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经现场核实,当班三十人,实际入井二十五人,事故发生后九人离坑口较近,平安自行升井,另有十
事故发生后,正在山西省督查安全生产工作的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王树鹤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地方政府查清此次煤矿事故。 经检察机关查明,身为驻该矿安检员的李某在事故发生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没有按照国家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煤炭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及其技术标准,来监督检查煤矿的安全生产,导致太平煤矿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