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昨颁首部警察“法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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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6:35 北京晚报 | |||||||||
刘启达 本报深圳讯昨天,深圳市公安局宣布试行《深圳警察通令》,这是全国首部警察“法典”,共有23卷、3688条、231万字,中心内容是提醒警务人员“警察做什么”和“如何做警察”,是规范深圳25个警种的所有警务操作规程。违反通令者不仅会受到严厉处理、警方还会及时向市民公布处理结果。
据深圳市公安局崔占君介绍,目前内地公安系统尚没有建立完善的警务操作大全,警务大全的建设成为当前依法治警的一个重要环节。 据介绍,去年,深圳市公安局重点考评的116宗案件,有80%以上是程序性违法问题,在接访中接待的907宗事件中,发现存在执法问题的有240宗。该局去年明察暗访500多个单位,在内务管理、值班备勤、接警处警、警车使用、警容风纪和窗口服务等方面共发现问题670多个。这些问题的存在,与管理不到位、正规化建设程度不高有直接关系。 由此,深圳自2004年2月起开始编制警务大全,大全内容综合了深圳多年的警务工作经验及《香港警察通例》,涉及公安组织机构及警队管理、公安业务、政治工作、行政管理、法纪监督和派出所工作等6大项。 崔占君称,这部鸿篇巨制堪称深圳警察“法典”,它是深圳警务人员管理及行动规范的“标杆”,是深圳市警方多年警务工作的结晶,也是全国的首部警务大全。 网络实习生:李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