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黑心矿主被判型5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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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6:35 北京晚报 | |||||||||
王茜 新华社讯一面当黑心矿主、一面当安监局副局长的七台河“3·14”矿难事故直接责任人彭国财,近日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5年。去年3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新富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8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427万元。
网络实习生:李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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