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村干部涉嫌非法转让土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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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6:35 北京晚报 | |||||||||
王萍任艳杨红 本报讯记者今日获悉,原永丰乡大牛坊村党支部书记张某、原永丰乡大牛坊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刘某、原永丰乡大牛坊村村民委员会委员岳某因涉嫌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诉至海淀法院。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11月,被告人张某伙同被告人刘某、岳某等人,经商议后,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以大牛坊村村民委员会的名义非法转让大牛坊村33.283亩集体土地使用权,从中非法收取土地转让费用共计人民币255.37万元。三被告人后被查获归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等三人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且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且系共同犯罪。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网络实习生:李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