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人员从事个体免交三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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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6:45 江南都市报 | |||||||||
从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将免交有关登记类、证明类和管理类 收费。 凡是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应当向相关收费单位出具《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出具《毕 业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记者胡骅实习生杨春燕杨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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