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品须3C认证方可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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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6日16:45 江南都市报 | |||||||||
昨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即将发布。根据该办法,今后电子信息产品须经过 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后,方可上市销售。据了解,该办法涉及的产品包括广播电视、计算机、家用电子及软件产品等 10大类,重点控制这些电子信息产品中的铅、汞、苯等6种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记者夏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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