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校毕业生在贫困县工作5年免交助学贷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3:24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长春1月26日电(记者彭冰)到基层就业两年,不仅每月可以拿到500元的生活费补助,日后报考公务员、研究生时还可以加分,优先录取。近日,吉林省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上获悉,从今年起,吉林省委组织和省人事厅将采取考试选拔的方式,每年选拔100名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农村乡镇和
此外,在以后5年中,吉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每年还将选拔300名至5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这些毕业生每人每月也享受500元的补助,两年后如报考公务员,笔试成绩加5分;如报考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在具有推荐、面试研究生资格的高校中,选拔部分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农村高中工作,给予这部分毕业生免试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的政策,在基层工作满5年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另行自主择业。对到贫困县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如在校期间申领过国家助学贷款,其在基层的服务期限达到5年,由当地政府代为偿还贷款本息。 据悉,从2006年起,吉林省、市两级党政机关在考试录用公务员时,将优先录用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这部分毕业生的录用比例要达到当年招录计划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对其他招录到党政机关、却无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按计划安排其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1至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