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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启动农村居民低保工作71万人受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3:5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71.5万农村特困群众纳入了保障范围

  本报讯 (记者 王欢)按照省政府在春节前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求,近期,省级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尚未建立农村低保生活保障制度的23个县(市、区)进行了督促检查。截至2006年1月25日,全省176个涉农县(市、区)都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有71.5万农村特困群众纳入了保障范围。

  2005年6月,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在全省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内先将因病、因残、因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能力和难以维持日常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同年8月,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启动和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和保障金发放办法等作出了明确要求。截至2005年底,全省共有134个县(市、区)建立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今年1月6日,省长张中伟在省政府全体会议上明确要求,未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县(市、区)在春节前必须全部建立。为确保此制度落到实处,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扩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同时,要求省级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管理,按照严格程序、规范管理、资金专户运行的要求,加强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日前,省政府已将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纳入了2006年度为民办实事目标,预计届时全省享受农村低保的人数将超过10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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