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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购国有股行贿两千万四川一董事长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6:31 深圳商报

  【新华社成都1月26日电】(涂敏李凌鹏)向四川省犍为县委书记、县长等众多官员行贿的乐山东能集团原董事长王德军日前被检察机关正式提起公诉,指控他犯单位行贿罪,向田玉飞等人行贿20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东能集团收购犍为县电力公司国有股、四川大渡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向当时的犍为县县委书记田玉飞、县长杨国
友等人赠送了人民币、美元、股份、豪宅、名车等共计价值人民币2000多万元财物。

  此外,公诉机关还查明乐山东能集团在修建湖滨路、收购四川大渡河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项目中向相关负责人行贿300多万元人民币、美元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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