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三天打的加价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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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7:38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昨日,长沙市物价局对春节期间出租车加价作出具体规定:从农历十二月二十九至正月初二(1月28日至1月30日)3天内,长沙市客运出租车除按现行标准打表计程外,不论里程长短,可向顾客每车次加收5元钱。 物价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同时指出,春节期间出租车司机应打表计价,不能进行“一口价”牟取暴利,不能以路程短等理由拒载乘客。以上收费标准及执行时间必须严格执行
如有司机违规计价或拒载,乘客可记下车牌及时间,并注意保存相关票据,向长沙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12358举报。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记者 戴 丹 实习生 徐 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