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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强长三角旅游品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7:42 东方网-文汇报

  张文建

  ●长江三角洲共同开发旅游市场的呼声越来越高,应以旅游消费为切入点,借旅游消费的第一推动力来促进长三角区域旅游联动竞合,通过政府行政力量来推进旅游产业层面的要素整合、业务流程重组,最终促成区域旅游一体化

  ●推动区域旅游的良性联动与竞合,可以探索以下几个方面:旅游要素自由流动;建立共同市场平台;建立旅游经济联合组织;协调资源开发;资格互认与市民待遇

  ●我们要以上海举办世界博览会、杭州举办世界休闲博览会为契机,打破区域界限和其他各种有形或无形的障碍,促进各地客源互动,加快构建苏浙沪长三角旅游圈,进一步壮大长三角区域经济

  大众旅游消费已经成为我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亮点。当前,正在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将继续贯彻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战略方针,特别是实现扩大服务消费与改善人民生活的良性互动,这不仅有助于我国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现代化建设,而且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进一步增长,具有非常紧迫的现实意义。

  目前,长江三角洲16城市正联手打造世界级城市群,区域内经济合作进程加快,有关长三角区域内的金融、交通、人才、教育、信息等各方面已经开始“拆墙行动”。随着长三角经济、社会和文化联动发展态势的形成,共同开发旅游市场的呼声也越来越高。2003年7月,长三角16城市就通过了《长江三角洲旅游城市合作宣言》,目的是“取消旅游壁垒与进入障碍,将长三角建成中国首个无障碍的跨省市旅游区,最终成为世界级旅游目的地”。继后,又成立了长三角区域旅游工作委员会,定期举行苏浙沪旅游联席会议,推出“同游江浙沪、阳光新感受”,“同游江浙沪、休闲好去处”主题旅游活动,营造有特色、有活力的长三角旅游消费市场。上述举措拉开区域旅游联动的序幕,为新一轮旅游消费注入了强大动力。

  然而,不可否认,长期以来的地方行政经济和部门条块分割,目前在一定程度上仍然限制着区域旅游一体化的进程。因此,较为现实的做法之一,就是进行区域旅游竞合。区域旅游竞合(RegionalTourismCooptetion),是指区域范围内,不同地域间的旅游经济主体开展的在竞争中合作、合作中竞争,以最小成本换取最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一系列“竞争-合作”的动态旅游经济行为。旅游消费是联系各个区域之间的主要纽带,旅游消费影响着不同地域间旅游经济主体的日常运营与市场竞争行为。在推动苏浙沪旅游圈联动发展的过程中,应以旅游消费为切入点,构建资源互补、信息互通、营销互动、市场共享的区域旅游中旅游企业间的竞合机制。同时,旅游消费是服务消费的高能级化形式,其社会关联度、产业关联度和区域关联度都很高,是人们社会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要素之一,也是长三角经济发展进程中最便于联动,最易于见效的纽带之一,因此,应以旅游消费为切入点,借旅游消费的第一推动力来促进长三角区域旅游联动竞合,通过政府行政力量来推进旅游产业层面的要素整合、业务流程重组,最终促成区域旅游一体化。

  从旅游消费的特点与区域联动的关系来看,应有以下新的认识:

  一是旅游消费的可持续性。旅游消费是人们进入小康乃至富裕阶段之后更高级的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的必然反映,它将持续地贯穿在人们真正意义上的日常生活和闲暇活动之中。它不像工业耐用消费品一次购买长期使用,而是具有服务消费特有的多次重复性。利用这一特点,可以维护长三角区域旅游的长期性和扩展性,一方面继续提高区域旅游消费景气指数,在时间上保持更长的连续性;另一方面把旅游消费的长时段分散转移到整个区域空间上,创造出更多的旅游目的地,以均衡区域旅游发展。

  二是旅游消费的强带动性。旅游消费是一种综合消费,带动性强,关联度高,可以成十倍地扩大各种社会需求,有着明显的乘数效应。旅游消费除了直接关系到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还涉及其他许多产业要素,与上游产业及下游产业均发生密切的产业关联关系,尤其对于推动长三角地区服务业的发展是一种很大的促进,有利于共同构建浙江山水游、江苏园林游和上海都市游等旅游产品分工体系。

  三是旅游消费的跨区域性。旅游是人们跨越地理空间的一种流动,旅游的异地性特点决定了旅游消费的无边界性。旅游消费在各城市、各地域间的流动,有利于区域内旅游资金流的多向流动,有利于各地域间旅游企业与相关产业经济联动关系的建立。要进一步推动和鼓励长三角地区的旅游互动和交流,利用跨区域旅游消费带来的流量经济,共同繁荣长三角地区的旅游市场。

  我们要充分认识旅游消费的这些特点,以上海举办世界博览会、杭州举办世界休闲博览会为契机,打破区域界限和其他各种有形或无形的障碍,促进各地客源互动,加快构建苏浙沪长三角旅游圈,精心培育更好的旅游市场,努力创造更多的旅游产出,进一步壮大长三角区域经济。除了努力发挥市场方面(旅游消费)的基础性作用外,还应该充分发挥政府措施对区域竞合体制所起到的重要的背景性支撑作用,努力创新长三角旅游品牌,推动区域旅游的良性联动与竞合。今后可以探索以下几个方面:(1)旅游要素自由流动。为旅游业与相关行业的要素(资本、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客流等)建立要素转让市场,使旅游要素能够在市场有效配置、政府宏观协调、旅游企业的联动与竞合中无阻流动;(2)建立共同市场平台。使长三角各旅游城市互为旅游客源地,互为旅游接待地,通过合理的市场平台实现对区域内各种旅游要素的合理分配;(3)建立旅游经济联合组织。通过组建跨所有制、跨行政区隔、跨行业的“旅游旗舰”企业和一系列灵活多样的经济联合体,做大做强旅游企业,同时推进联动、竞合向纵深发展;(4)协调资源开发。打破地区限制,全面进行旅游开发的统一规划,确定各地区旅游资源的比较优势,通过资源的优势互补和重点开发促进竞合,并进行整体形象宣传与市场营销;(5)资格互认与市民待遇。旅游区域内各城市对其他城市的旅游经济主体、自然人给予资格互认和同城市民优惠待遇,鼓励旅游经济主体跨省市注册、设事业部等,开展多种形式旅游经济活动。

  (作者为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教授、上海都市文化E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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