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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不能代替加班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7:49 宁夏日报

  据新华社上海1月26日电 年关之际,记者向上海市劳动保障部门询问得知,年终奖和加班工资完全是两回事,不能相互抵冲。用人单位可以自定加班工资的标准,但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支付倍数;同时,用人单位发放的年终奖不能用于抵充加班工资,领得“红包”的劳动者也无须在节日期间提供额外工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定假日期间,用人单位要安排员工加班,应事先征得工会
和员工的同意,不能强行命令员工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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