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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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8:1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一、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构建和谐海南、加快海南发展服务 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893人,提起公诉5566人。一是突出重点,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加省委统一部署的打击“两抢一盗”和毒品犯罪、赌博犯罪等专项活动,共批捕2988人,起诉2793人;加大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危害信用建设、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共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84件217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00多万元。一是办案重点更加突出。查处涉案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特大案件29件,同比上升1.9倍;查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55人。比较典型的有海南电视台原台长鹿松林受贿案,临高县原县委书记吴光华受贿案,省纺织工业总公司原总经理、兴业聚脂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连琏贪污受贿案,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副行长覃志新受贿案。二是认真查办发生在基层、直接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共查办退耕还林中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11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7件44人。琼海市石壁镇五四农场100多名干部群众联名举报并集体上访,反映该镇镇委书记、镇长等人违反规定将五四农场低价承包,造成国家和集体巨额资产流失。省检察院和琼海市检察院及时组织力量侦查,查办涉嫌滥用职权、贪污、贿赂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当地干部群众拍手称快。三是办案能力有所增强。先后在金融、交通运输、动物检疫等行业和领域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通过查办省财信总公司原总经理李家福贪污、挪用公款案挖出职务犯罪案件15件。四是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五是在全省检察机关推行了“三个一律”制度,即不管什么人举报、不管举报什么人,一律认真负责地受理和办理;凡署真实姓名举报的,一律在初查前与举报人见面,进一步了解举报的具体情况;署真实姓名举报的案件办结后,一律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认真听取举报人的意见。这项制度对增强人民群众与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加强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发挥了积极作用,署真实姓名举报的比例同比上升了9个百分点。 各级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结合办案,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依法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以及违法办案等问题。在开展以纠正刑讯逼供为重点的专项侦查监督工作中,立案查办涉嫌刑讯逼供的犯罪案件3件3人。海口市公安局长堤边防派出所干警刘焜、黄浩程对留置的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致其死亡,经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8年。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去年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的投诉同比下降10%。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干警15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3人,调离办案岗位、通报批评、诫勉谈话12人。 进一步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 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 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去年全省检察机关共收到各级人大交办并要求报结果的案件132件,目前已办结103件,其余29件正在抓紧办理。 按照高检院的部署,2004年10月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各级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拟作撤案或不起诉处理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全部报到省检察院,交由从25名人民监督员中随机抽取的3人或5人进行监督。目前进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的案件共39件,已办结37件,其中人民监督员不同意检察机关拟办意见的4件。各级检察院还积极发挥特约检察员、检风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的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现海南又快又好发展的关键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坚持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政法工作指导方针,大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构建和谐海南、加快海南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坚持不懈地抓好检察队伍建设。 继续把规范执法行为活动引向深入。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