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上百万元 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之妻被判刑12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9:40 河北日报 | |||||||||
新华社石家庄1月26日电(高世秀、刘红新)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因受贿被判刑14年后,其妻张兰英也因受贿110多万元,于近日被景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9年时任河北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总工办主任的张兰英,帮助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一官员亲属所在公司承揽了石黄高速公路部分工程和京秦高速公路
2003年至2004年下半年,张兰英在任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院长助理,主管该院岩土工程处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向岩土工程处负责人孟某、于某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80万元。 1996年至1998年,铁道部第三勘测设计院石家庄办事处主任陈某、冶金工业部勘察研究总院工程地质大队大队长李某,分别通过时任设计院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高级工程师的张兰英各自为本处、队承揽了石港、宣大、京张等高速公路部分勘察工程。为表示感谢及再承揽工程,陈某于1999年底送给张兰英人民币15万元。李某于1997年至1998年间分三次在张兰英的办公室送给其人民币3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