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单位7种乱收费行为考验医德医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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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09:43 桂龙新闻网 | |||||||||
记者1月26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通过连续几年的专项治理,广西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已明显规范,在2005年11月开始执行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检查中,共查出价格违法案件349个,查出多收价款合计1388.3万元,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金额均已逐步减少。 7种乱收费行为 考验医德医风
经过多年的整治,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金额均已逐步减少,但部分医疗单位仍存在7种乱收费行为: 1.自立项目收费:如未经批准,擅自对初生儿收取洗浴费、眼部护理费、臀部护理费、脐带护理费;对住院病人收取病历工本费、办公材料费、出院证明费、更换床单工本费等。 2.提高标准收费:包括提高标准收取各种医疗费和不执行政府定价,提高药品销售价格。如脑电图规定标准48元/次,部分医院实收56元/次;电子胃镜检查每次应收124元,医院实收149元。 3.继续收取政府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如手术中空调费、电风扇费、清洁卫生消毒费等收费项目。 4.提高批零差率收取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费:如注射器等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的进销价差率为15%,但一些医院超过规定多收费。 5.分解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如文件明确规定,“手术费包括手术器械、纱布、绷带、棉花、酒精等”,但部分医院在收取手术费的同时又重复收取已含在手术费中的酒精、纱布、绷带等费用。 6.实行政府定价的药品仍有“虚高”定价的成分:检查中发现,狂犬疫苗的购进价一般为30~40元/1m1×5支,但该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为145元/1m1×5支,进销差价率高达414%。从中标的政府定价药品价格上看,政府定价明显偏高,部分药品政府定的最高零售价与中标价相比,相差几倍。 7.不少药品在执行集中招标采购以后,其价格反而比招标采购之前高:如小剂量阿西匹林(5mg×10)招标采购前价格为1.21元/板,招标采购后高达6元/板,这是很不正常的现象。 乱收费屡禁不止 五大诱因作祟 为何部分医院的各种价格(收费)违法行为仍然屡禁不止呢?自治区物价局认为有五大诱因:以药养医仍是医院生存和发展的主要途径;公立医院财政投入较少,医院的生存发展只能靠收费来实现;医疗单位为了增加收入,改善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实行了福利与科室绩效挂钩的管理方式;少数医疗单位的领导和收费员价格(收费)政策水平不高,法制观念淡薄,不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药品市场的无序竞争。 物价局开良方 治理乱收费 如何才能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乱收费彻底消失呢?自治区物价局也提出了一些对策。 如推进医药分家,将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推向市场。针对当前药品市场最普遍最突出的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提出了严把成本关,杜绝虚高成本,在定价时充分发挥广大消费者、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专家学者对制定价格的评议和审定作用,让药品政府定价更贴近成本,更切合实际;另外,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投放市场的药品品名、规格、剂型的管理,从源头上制止药品生产企业为利润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品名、规格、剂型上做文章的行为等。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苏熹作者:肖世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