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环境问题困扰我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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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0:51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张瑾)省环保局最近在全省展开了一次彻底的环境安全大检查,结果令人“不安”。据省环保局日前通报的信息显示:各市都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其中25家有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已由当地政府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应急预案:落实不力
全省11个市(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大多都是前几年制定的,没有按要求重新修订,存在不少缺陷。绝大多数水源保护区、危险化学品单位、大型化工企业和重点放射源使用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没有制定或没有单独制定,多数企业只是在安全生产和消防的应急处置预案中加了一些一般性的防泄漏事故处置的内容。缺乏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全省仅有西安市和榆林市开展过针对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应急演练。除商洛和榆林市外,其他市(区)均未建立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专家库。 ●水源地:公路运输成为威胁 省环保局检查组抽查的19个城镇饮用水源保护区中,只有西安市黑河饮用水源保护区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路运输成为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严重隐患。经省政府批准的全省51个饮用水源保护区中,21个区内有公路或铁路干道穿过。除西安市黑河水源保护区在108国道有上行检查站,检查危险化学品等有毒有害物品外,其他水源地均未采取措施,存在严重的环境安全隐患。饮用水源保护区普遍存在标识牌和界桩不全或未设置警示标志的现象。 ●放射性废物:“省库”放不下了 全省除省环保局和汉中市环保局设立了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外,其余各市(区)均无放射源管理机构,没有辐射应急处置、救援能力。同时,由于陕西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库容已满,再无法进行收贮工作,导致许多涉源单位将废源长期自行存放不能及时回收,存在较大的环境安全隐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