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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驾驶证管理新规知之甚少 去年全省万余驾驶证被注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7日11:52 黑龙江日报

  本报记者 崔立东

  2006年1月16日,哈尔滨市的隋先生到辖区交警队对他本人的驾驶证进行审验时,被告知他的驾驶证已经被注销,注销日期是2006年1月1日。注销理由是“超期未提交体检证明”(审验)。

  隋先生很吃惊:过去,驾驶证超期审验最多是罚款,这次怎么给注销了呢?

  有关负责人告诉他,根据公安部2004年5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从2004年5月1日起,驾驶证的审验要求在一个计分周期(以初次领证起始日期计算一年内)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则予以注销。另外,超期未换证的也将被注销其驾驶证。

  为此,隋先生必须交纳680元,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申领驾驶证。

  驾协提醒:“有事没事,看看您的驾驶证”

  据黑龙江省交警总队车管处处长赵彦风介绍,据粗略统计,2005年全省约有一万多本驾驶证被注销,相对全省230万驾驶员的群体来说,这一数字无疑是惊人的。这其中,拥有近60万名驾驶员的哈尔滨市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哈尔滨市驾驶员协会会长刘刚不无担忧地提醒广大驾驶员:“有事没事,看看你的驾驶证。”刘会长说,很多人考取了驾驶证后,就以为大功告成,不在乎驾驶证的使用和管理。有的由于没车可开,就把驾驶证长期锁在抽屉里,有的因为丢失、损坏补办不及时等原因错过了驾驶证的审验和换证时机,导致驾驶证被注销。

  刘会长提醒,广大驾驶员在参与交通的过程中,首先要遵守交通管理和驾驶证管理的相关规定,听从交警指挥,这样才能做到平安行车,确保驾驶证被正确、安全地使用。

  有关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打印的驾驶员违法记录单,这份记录单记录了哈尔滨市南岗区驾驶员李某自2003年8月4日至2005年11月4日间的27次开车违章、违法记录。其中,2005年5月1日新交通法实施后违法记录16次,仅罚款加滞纳金数额就超过了1万元。李某的万元罚单也是他在前不久到交警部门审验驾驶证时“不经意”发现的,他同时被告知:驾驶证已经被注销了。

  驾驶证被注销的八种情况

  “隋先生连自己的驾驶证何时到审验期、超过审验期将造成什么样的后果都不知道,你想他还会对交通法规知道多少?”一位交通管理者不无感慨地对记者说。

  采访中,有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详细解释了公安部于2004年5月1日出台的驾驶证管理和使用规定。

  根据该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一)死亡的;(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三)提出注销申请的;(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据刘会长介绍,在前不久该协会组织的一次交通法规培训班上,前来参加培训的48名驾驶员,在结业考试时有13人没有及格。可见,那些没有参加培训学习的驾驶员对交通法相关知识的掌握会是什么状态。

  别小看“记分”和“审验”

  一位从事交通法规研究的人士提醒驾驶员,可千万别小看了“记分”和“审验”,弄不好它会“废”了你手中的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这位人士说,以不系安全带为例,一次被发现将被处以罚款50元并扣除1分。如果违法驾驶员在3个月内不交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交罚款将被处以一次记12分。按照规定,违法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教育。机动车驾驶人接受教育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一考试。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科目一(交通法规、车辆知识、路况知识)考试合格后10日内对其进行科目三(路试)考试。而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拒不参加交警部门组织的学习、考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证被注销后怎么办

  针对公安部的上述规定,黑龙江省交警总队于2005年6月发出通知,对因超期未换证和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驾驶证的人员重新申领驾驶证的有关问题做出规定。

  通知中规定,因上述情形被注销驾驶证的人员可以重新申领驾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即时受理;上述两种情形被注销驾驶证的人员申请驾驶证应视为初次申请,只能申领初次准予申请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不参加驾校培训学习而要求直接进行考试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及时预约考试;原注销档案存入此类驾驶证档案中,以备查。

  据介绍,按照规定,驾驶证被注销后,原驾驶证准驾车型是A、B类的需交纳680元,原驾驶证准驾车型是C类的须交纳610元学习考试费用,并通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获得驾驶证。

  背景资料

  吊销是违章或事故处理的一种处罚,不许开车,驾驶证不给驾驶人。

  注销是驾驶证管理的一项业务,注销需要收回驾驶证,消除记录,查封和销毁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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