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18人染艾滋事件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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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卫生部近日通报吉林省德惠市人民医院经输血传播艾滋病事件。 2005年9月28日,吉林省卫生厅接待了德惠市1名艾滋病患者,患者称是在德惠市人民医院输血感染的。随后,省卫生厅立即进行了追踪调查。 经查发现,给此患者提供手术输血的3名供血者中,有1名有偿供血者于2005年10月
造成经输血传播艾滋病疫情的主要原因是:德惠市人民医院中心血库在开展采供血工作期间,存在短间隔采血、漏检、未按试剂说明书要求检测、未进行室内质控、工作记录不规范等严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行为和问题。 德惠市市委市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 给予德惠市人民医院中心血库主任丁佐富开除党籍、撤销中心血库主任职务处分,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刑事拘留; 给予德惠市人民医院原院长范长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取消其名誉院长职务; 给予德惠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党委委员陈方新开除党籍、撤销副院长职务处分; 给予德惠市卫生局原医政科科长吕作全留党察看一年、行政降级处分; 给予德惠市卫生局医政科代理科长姜凤岩严重警告处分; 给予德惠市卫生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伦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副局长职务处分; 给予德惠市卫生局局长、党委书记尹秀峰撤销卫生局党委委员、党委书记、卫生局长职务处分,撤销其中共德惠市市委候补委员职务。 血站副主任赵秀梅及医院相关责任人罗永兰、尹恩荣、刘金艳、李洪梅、王佐、姜维芹、张秀芝、马萍、薛忠臣等10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新华中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