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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浦北烟花爆炸案副县长被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1:14 现代快报

  据新华社南宁1月27日电(记者赵文)广西钦州市浦北县“10·4”特大烟花爆炸案中,14名负有责任的党政干部受到处理,其中浦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林树僚受到行政撤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钦州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局长黄赐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钦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周武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004年10月4日发生在广西钦州市浦北县长岭炮竹厂的这起特大烟花爆炸案共造成3
7人死亡、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60万元。在受到处理的党政干部中,还有浦北县白石水镇镇长、党委副书记郑广锋受到行政撤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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