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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建紧急避难场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1:50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 上海市政府于26日公布《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这是自2003年10月实施上海市灾害事故紧急处置预案以来,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专项应急预案要求,组织编制的第三版《总体应急预案》。

  据悉,至2005年底,上海包括19个区县预案、11个专项预案和41个部门预案在内的
预案体系框架已经基本形成;2006年将进一步探索建立“网格化、全覆盖”的管理机制,并启动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避难场所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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