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年货也有猫腻 市民选购需“斤斤计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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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2: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昨日,合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提醒广大市民,在超市选购年货时也要多长个心眼,因为一些超市卖场在斤两上存在猫腻。 一是标价单位不一。按理说,在同一家商场内,标价单位应该统一,但在一些超市中却发现,水果柜标价单位沿用的是元/千克,而水产、蔬菜柜则改成以斤为计量单位,也有的用××元/500克,容易造成混淆。
二是标签难以区分。把同类商品的众多标签密密麻麻地贴在一个货架上,这也是某些超市的又一大“高招”。有的超市索性把本该撤柜的商品混放在货架,用低价位的标签来搅乱人们视线,趁机将残次品卖出。 三是优惠并不实惠。一些超市常在下午5时左右,把快到保质期的食品和质量有问题的日用品统统冠以“特价”大甩卖,而买客不知道价格优惠的背后有陷阱,买回家一过夜就不能吃了。 据介绍,食品安全综合监管部门针对目前超市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议广大消费者上超市购物要“斤斤计较”。相关部门已经要求各商场:对包装商品和定量包装商品去皮计量计价;定量包装商品或自包装计量商品应明码标出商品的净含量、单价和价格,防止鱼目混珠。 (李孝林 汪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