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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老子向12岁儿子写保证书 “我喝酒 交罚款5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4:03 东方今报

  今报讯 “我再也不喝酒了,否则认罚500元。”昨天下午,在郑州市南关派出所的值班室里,一个较真的儿子逼着爸爸写下保证书。

  昨天下午3时许,正在值班的管城公安分局南关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在烟厂后街一居民楼内一个男子喝酒后在闹事,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一个十几岁的男孩正拉着一名中年男子争吵。

  经过询问民警得知,发生争吵的是一对父子,争吵的原因是40岁的父亲王某经常喝酒后开车,儿子小亮就在家里门上写了警告,一、不许酒后开车,二、不许醉酒,三、喝酒自认罚款500元。当天中午,王某由于应酬喝酒后开车回家,儿子发现后立即要爸爸“缴纳罚款”,没想到惹恼了王某,他伸手打了儿子一巴掌,儿子立即拨打110报警。

  民警想在现场劝说一下离开时,12岁的小亮坚决不同意,一定要民警将爸爸带到派出所处理,令王某和母亲李某十分尴尬。随后,民警将一家三口带到派出所,由于儿子坚持要父亲承认喝酒的错误,无奈之下,王某在派出所里给儿子写下再也不喝酒的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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