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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7:4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记者27日从建设部获悉,包括武汉市、郑州市、乐山市在内的31个城市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称号。

  据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园林城市的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对已命名的“国
家园林城市”实行复查制。每三年复查一次,复查合格的,保留称号;复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警告,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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