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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2006年春季城区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28日08:22 潇湘晨报

  (单位:元/每生·每期)

  “一费制”标准中

  (非课改地区/ 课改地区)杂费课本费(普通课本/实验课本/音像教材)作业本费

  小学 一年二期#/14899#/34/5 10

  二年二期#/14999#/35/510

  三年二期151/166 9937/52/510

  四年二期156/167 9942/53/510

  五年二期203/#12464/#/510

  六年二期199/#12562/#/57

  初中 一年二期#/292145#/126/615

  二年二期#/280145#/114/615

  三年二期202/231 14640/69/610

  注:“#”表示空白

  长沙市2006年春季职业学校(职业中专)学费标准

  (单位:元/每生·每期)

  专业学费备注

  农、文、师范类专业800含文、理科、商业、财经、外贸、法律、文秘、管理

  汽车驾驶维修类900

  烹饪类1200含制作材料费

  医药类1400

  艺术类 表演专业1400含美术、师范类艺术表演、航空服务专业

  艺术类 其他专业1000含师范类艺术其他专业

  体育、服装、旅游服务、美容类 1000

  工业类900

  计算机专业 900

  长沙市2006年春季城区普高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每生·每期)

  年 级 合 计学 费

  一年级省级重点11651000

  一般65800

  二年级省级重点11511000

  一般51800

  三年级省级重点10601000

  一般60800

  注:1、根据湘价费字[1997]164号、165号文规定。省级重点和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报批后,其学费可按上述规定标准分别上浮15%和20%。

  2、根据湘价费[2005]59号文件规定,2005年新入学的新生、在上述收费标准基本上允许上下浮动10%。

  3、住校生寄宿费可按每生每期200元标准收取,符合公寓制条件并验收合格的,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记者 戴 丹 整理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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